2022宝鸡凤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定 宝鸡市实验小学入学条件( 二 )


(二)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教、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中小 学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
(三)切实规范招生管理 。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合理调控招生人数,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 50人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 教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
(四)做好学生摸底登记工作 。各中小学于6月30日前须对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并根据班额统计学位空缺数,确定择校数额,报县教体局备案 。
(五)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要不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录入、上报学生电子学籍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因父母工作变动或进城务工需到户籍服务范围外的县外就读的学生,一律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转学申请,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并在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 。凡无正当理由、转学手续不全的,任何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办理转学手续;凡弄虚作假,造成适龄儿童未按时入学的,县局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六)做好控辍保学和义务教育档案续建工作 。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七长责任制”等控辍保学制度,确保义务教育 “零辍学” 。3月份、9 月份为控辍保学月,各中小学在新生入学后,要根据义务教育档案、入学通知书存根、户籍信息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认真核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对未按时入学注册的,要及时上报县教体局督导股及各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依法督促其监护人送子女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各中小学要在秋季开学3周以内摸清招生片区新生儿童基本情况、核查一年来适龄人口户籍变化情况,完成义务教育档案续建工作,并于9月份第四周报送县局督导股审核汇总 。
(七)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县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片区划分,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严肃查处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等行为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学校网站等平台,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
(八)各中小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办法于6月30日前报局审核备案 。
监督电话:0917-4805918(县教体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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