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1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方式汇总


成都2021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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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接受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办理方式如下↓
1、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 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
2、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3、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 。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
【成都2021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方式汇总】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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