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演员参与本单位演出取得报酬是否需要纳税


重庆演员参与本单位演出取得报酬是否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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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演员参与本单位演出取得报酬是否需要纳税】重庆演员参与本单位演出取得报酬是否需要纳税
答:需要 。
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  , 属于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衍生阅读:2021重庆个人所得税新标准
一、扣税线:全年综合收入6万元以上;
二、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起
三、详细政策: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京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
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 , 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 “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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