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第四届运动会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第四届运动会

【重庆江津第四届运动会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第四届运动会】

重庆江津第四届运动会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第四届运动会

文章插图
一、举办地点:江津区体育中心、滨江体育中心、区游泳馆、江津中学等
二、开幕式地点:江津区体育场
三、比赛时间:2021年8月-10月
四、参赛要求:
(一)镇(街道)组各代表团的运动员,必须是本镇(街道)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其辖区内的居民(聘用人员须出具劳动合同和6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辖区内居民须出具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 。
(二)系统组各代表团的运动员必须是本部门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须出具劳动合同和6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驻津部队代表团的运动员须是现役军人,同时应出具有效军人证件 。未被教育、卫生等行业所属系统选用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可代表所在镇(街道)参赛 。
(三)在津高校组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津高校师生(学生须出具学生学籍证明和学生证) 。
(四)镇(街道)组、系统组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3年8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
(五)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赛 。
(六)在校中、小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 。
(七)参赛运动员的代表权资格出现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至正式报名日期仍未协商解决的,该运动员不得代表争议的双方参赛 。
(八)各项目报名时均要审查运动员资格 。对报名运动员中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 各单位可在报名后三天内书面举报 。举报时按举报一人交500元查证费计算交费,如举报情况属实,查证费退还举报单位 。经调查,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属实者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改报或补报,并按每人500元予以罚款 。在运动队参加该项目结束后1小时内,对有疑议的运动员可以举报 , 必须提交《申诉报告书》,同时交1000元申诉费 。经资格审查小组受理,如属胜诉,所交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 资格审查小组的决定、处罚是最终的处理结果 。比赛结束1小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述 。
(九)比赛开始后,一经发现参赛运动员中有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如是集体项目的上场运动员,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 。
(十)凡因运动员资格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在赛后所取消的名次不再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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