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使用管理办法( 二 )


第四章 补换与停用
第十六条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挂失 。挂失后可办理补卡业务 。办理补卡业务后,遗失卡优待功能终止 。
自领卡之日起90日内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出现故障的,持卡人可到指定机构进行故障检测,确认非人为原因导致卡片故障的,可免费换卡 。
第十七条 补卡、换卡所需工本费 , 以及因补卡、换卡而无法享受相应优待所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
第十八条 遗失卡、故障卡中有羊城通电子现金储值账户余额的,可按照流程指引办理转余额业务 。遗失卡、故障卡具有金融、社保、医保等功能的按照《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
第十九条 补卡、换卡业务在受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卡 , 申领人可到原受理网点领取或选择邮政快递到户服务 。
第二十条 持卡人因户籍变更、死亡等原因不符合办卡条件时 ,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应及时向街(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停用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按规定处理卡内余额 。
第二十一条 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核查机制,依法对老年人户籍、居住登记信息及生存活动状况进行数据核查,停止不符合条件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的优待功能 。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全市各医疗机构、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优待服务单位发现非老年人本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享受优待服务情形的,可拒绝为其提供优待服务,并要求其补交相应费用 。
第二十三条 各优待服务单位在开展优待服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登记老年人优待卡相关信息报市老龄工作机构停止优待卡的相关功能,相关部门依据《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ㄒ唬┨峁┬榧俨牧仙炅旃阒菔欣夏耆擞糯ǖ模?
 ?。ǘ┟坝盟说墓阒菔欣夏耆擞糯ǖ模?
 ?。ㄈ┦褂梦痹臁⒈湓斓墓阒菔欣夏耆擞糯ǖ模?
 ?。ㄋ模┦褂没蛐私蟹浅顺滴康目账⒒蛘咛桌?。
第二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经办机构和优待服务单位在优待卡的申领、制发和管理等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反映,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 。
第二十五条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经办机构和优待服务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ㄒ唬┎灰婪男兄品⒖ㄖ霸鸬模?
 ?。ǘ┪シㄊ杖》延玫模?
 ?。ㄈ┪シㄊ褂糜没Ц鋈诵畔⒌模?
 ?。ㄋ模┪床扇“踩胧┰斐沙挚ㄈ撕戏ㄈㄒ媸艿剿鸷Φ模?
 ?。ㄎ澹┢渌シㄎス嫘形?。
第六章 附则
【最新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