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广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二 )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
(二)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考生可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栏目(网址:https://www.gxeea.cn/shks/qgjsjdjks.htm)或“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uyuanqingfeng)获得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
附件:健康情况声明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9月广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防疫须知】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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