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贵阳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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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
二、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
四、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贵阳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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