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宿州发布重点地区报备提醒和防疫要求


9月6日宿州发布重点地区报备提醒和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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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
一、立即主动报备 。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见《高、中、低风险区分类管理一览表》)、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见《全国涉疫地区名单》)、省外来(返)宿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来(返)宿人员 , 安康码、行程卡为“红码”“黄码”人员 , 以及接到各地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风险人员等,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 , 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报备方式:1、通过皖事通APP-返宿登记服务填写个人来(返)宿信息登记报备;2、拨打12345热线报备;3、拨打单位、入住酒店电话报备;4、拨打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电话报备(点击了解——宿州市村、社区返乡人员报备电话) 。
二、落实管控措施 。各县、区要参照《全国涉疫地区名单》 , 按照国务院客户端公布的高、中、低风险区信息 , 认真排查近7天内涉疫地区来(返)宿人员 , 参照“宿州市最新出行政策”落实分类健康管控措施 。
三、做好学校疫情防控 。近日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陆续开学 , 再次提醒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幼托儿童)及家长:开学前7天如有省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区所在地旅居史的 , 要及时报备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 不可擅自返校 。开学前和开学后配合做好“三天两检 , 应检尽检” , 以及随后的每日20%师生抽检;主动开展自我健康监测 , 出现发热、咳嗽、皮疹、腹泻等传染病可疑症状要主动报告并及时就诊 , 避免带病上课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做好全部师生员工(含后勤人员)的健康监测、行程轨迹摸排和宣传教育 , 认真落实晨午晚检、核酸检测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 开学后7天内封闭管理 , 无关人员不得入校 , 7天内不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要根据最新学校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 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要加强多病同防 , 做好秋冬季高发的流感、病毒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
四、主动核酸检测 。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特点 , 核酸检测是精准发现和快速阻断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 。全市居民、流动人员以及其他在宿人员每72小时自觉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要落实核酸检测主体责任 , 按照检测范围和检测频次要求 , 做好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 , 切实做到“应检尽检”(点击了解——最新!宿州市1108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信息汇总!) 。
五、坚持扫码亮码 。全市交通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均要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 , 安排专人值守 , 查验进入人员扫码验码 。公众进入相关场所时 , 要自觉遵守扫码秩序 , 主动扫场所码 , 并向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 。工作人员要主动为老人、儿童等提供扫码帮助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 , 确保行业领域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
六、加强风险排查 。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 , 各宾馆酒店、社区(村)等加强风险人员排查管控 ,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发现风险人员 , 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及相关部门报告 , 并落实管控措施 。各园区、工地、农贸(集贸)市场等用人单位 , 要落实主体责任 , 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史情况 。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 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 指导督促各单位强化务工人员规范管理 。
七、发挥“哨点”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 , 规范发热门诊诊疗管理 , 发热患者要积极配合完成1次抗原筛查 , 并在单管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严格留观 。要及时将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信息推送至属地社区 , 患者应配合社区在48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规范零售药店经营管理 , 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信息登记 , 倡导购买前现场进行一次抗原检测 , 并将购药人、实际用药人的信息推送至属地社区 , 社区要对购买者、使用者核查管理到位 , 用药者应配合社区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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