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0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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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缴费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2020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辽政发[2001]24号)规定“企业缴费基数以上月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全部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按照现行规定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定 。
企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 , 以本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
2、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个体从业人员按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是指社保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月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 。
2020年7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延用4801元/月 , 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按原有标准执行 。待省人社厅公布我省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后,再按新基数执行选档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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