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珠海公积金能不能停缴


疫情期间珠海公积金能不能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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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珠海公积金能不能停缴?
能的 。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 , 应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 , 可在疫情期间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 , 经批准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停缴住房公积金 。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 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扩展材料
珠海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建设或房屋质检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5)施工队提供当年牵动或拆换房屋部分主体构件项目的大修住房工程预算书(需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盖章) 。
【疫情期间珠海公积金能不能停缴】注: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 , 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 , 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 , 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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