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意见稿 广州拟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


附意见稿 广州拟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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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 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将面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体在籍学生,原则上按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施学位补贴 。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享受对象
享受学位补贴的对象为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人籍一致”的学生 。
补贴标准
 ?。ㄒ唬└髑蛏习葱⊙坏陀诿咳嗣磕?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施学位补贴 。学位补贴经费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学生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等于或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学校收费标准进行补贴;学生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
 ?。ǘ┚钡厍逃姓棵虐吹囟紊霭才湃攵撩癜煅5难?nbsp;, 其学位补贴标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
分担原则
 ?。ㄒ唬┦小⑶值2糠值难徊固杈巡慰夹⊙咳嗣磕?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 , 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市区分担比例予以安排 。
 ?。ǘ┕睦髑岷媳厩普盗μ岣哐徊固谋曜迹桓髑岣哐徊固曜疾糠志延汕恫普畛械?。
补助程序
【附意见稿 广州拟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学位补贴经费拨付前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按收费标准正常收取学生学杂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在学位补贴经费拨付后,按当地区规定的期限要求将学位补贴款项返还学生 。学位补贴经费拨付后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尚未收取学生学杂费的,学位补贴经费用于直接抵减学生应缴学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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