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帝国两次人质事件的过程是怎样的?对今天我们处事立身有什么借鉴意义?( 三 )


史书强调他牺牲儿子的代价是:“自是遂绝”“保护人质”和“为奸邪开路”,没有因果关系 。因保护人质而赎回,是一种对人权的尊重 。
自从有人类以来,好像只有桥玄一人,心如蛇蝎 。正常人类都舍不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母、儿女、妻子、丈夫,惨死于匪徒之手 。所以,只要有绑票,就会有回赎;五千年来,有无数次赎回,邪恶并没有收到鼓励!
而史书强调此后再没有发生过劫持人质事件,更是说谎!灭九族都挡不住谋反,仅杀一人而已,岂能制止犯罪?他们指责桥玄“珍禽异兽”,还说“可能是因为桥玄自己家庭内部的矛盾,也许桥玄正要除掉那个幼儿” 。又说“虎毒尚且不食子,桥玄比老虎毒多了 。这世界上多少恬不知耻的嘴脸和心狠手辣的行为,头上都插着‘大义灭亲’的标竿” 。
上面的说法有一定的正确性,但也有很大的片面性 。从史书上记载的桥玄生平来看,他性格刚强,不阿权贵,待人谦俭,虽然屡次出任高官,但不因身处在高位而有所私请 。为官清廉,去世后连下葬的钱都没有,被时人称为名臣 。
从这些情况来看,他无疑是个正人君子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妄加推测桥玄居心叵测,臆断其因为家庭矛盾而想借刀杀人,这种说法纯属空穴来风,不足为训 。现在看来,桥玄之所以一意孤行,不顾儿子的性命而选择强攻绑匪,也许主要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为了维护自己天下名士的清誉吧!
虽然说他是为了给天下人做表率,誓不向邪恶势力妥协 。出发点虽然好,但结果却很糟糕,如此不顾人质安全的硬来,显然是欠考虑的 。
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人的基本权利,都有他的生存权,显然桥玄根本并没有把这个儿子的生存权放在第一位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可怜的孩子并非死于绑匪的凶器,而是死于其父桥玄的政治理想与道德观念 。悲夫!
参考资料:
1、《后汉书》(全12册), 范晔,中华书局,1956年6月第1版,1976年10月上海第4次印刷 。
2、《资治通鉴》(全20册), 司马光,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1973年8月上海第2次印刷 。
3、《东汉会要》(全1册), 徐天麟,中华书局,1955年7月第1版上海第1次印刷 。
【东汉帝国两次人质事件的过程是怎样的?对今天我们处事立身有什么借鉴意义?】4、《三国志》(全5册),陈寿,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1964年10月上海第4次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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