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认定操作规程


青岛工伤认定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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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照《工伤认定申请表》要求在工伤认定机构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及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
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工伤认定机构应当制作《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青岛工伤认定操作规程】?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15个工作日内补齐需要补正的材料 。
?工伤认定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或补正期满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原则上应当在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情况复杂的工伤认定机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工伤认定机构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工伤认定结束后,工伤认定机构应当将工伤认定有关资料,按照时间顺序 , 采取一案一卷的方式装订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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