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的四大措施,质量控制的内容( 二 )


数据采集入库质量控制
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钻孔基本信息清查工作指南》的要求,逐张逐项填写钻孔清查工作表,并由复核人员进行逐项复核检查,消除工作表填写格式、内容、数据等的遗漏、错误现象 。
自查和互查
工作人员对自己承担的钻孔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进行100%自查,工作人员之间进行70%以上的互查,自查和互查中重点针对钻孔编号、孔口坐标等容易出错的必填信息进行反复核实,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 。
数据库成果质量控制
经数据采集再录入“地质钻孔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后,生成最终的成果——ACCESS数据库文件 。数据库成果生成过程中,利用“数据报表功能”生成钻孔基本信息报表,利用“数据备份”功能,生成汇总的ACCESS数据库文件,刻盘上报 。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均要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
钻孔资料保管单位应积极配合技术支撑单位的检查督导工作,并通过以上质量控制措施,为最后的省级验收与汇总、全国验收与汇总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保障 。
3.3.3.2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的质量控制
检查督导
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确保钻孔基本信息清查工作规范进行、实施到位 。
审核验收
各省技术支撑单位应根据清查工作要求,针对数据采集、录入和汇总上报等环节,做好清查数据的审核验收工作,逐级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技术支撑单位检查钻孔资料保管单位上报数据的正确性,错误率应低于0.3% 。
审验数据
各省技术支撑单位检查钻孔基本信息清查表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检查表内数据的一致性;根据已掌握的相关资料,检查数据的来源和依据,分析数据的可靠性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清查表,应退回重报 。对钻孔数据的关键字段,如组织机构代码、项目名称、原始资料档号、钻孔编号应100%检查;对有逻辑关系的字段应进行逻辑关系的检查,如项目结束时间与终孔时间等;对进行统计分析的字段应进行100%检查,如勘查资质、所属行业、工作程度、矿种、钻孔类型、钻孔深度、钻孔资料状况等 。
抽查
各省技术支撑单位应根据清查数据成果上报情况,组织做好清查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及时进行数据质量的复核 。对钻孔基本信息成果抽取15%比例的钻孔资料对照原始地质资料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如有问题,要求钻孔基本信息填报单位按要求及时修改、上报 。
3.3.3.3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的质量控制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除了在《钻孔基本信息清查工作指南》和“地质钻孔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中对清查工作和清查数据提出质量控制措施外,还对各省上报的钻孔基本信息清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对地矿、有色、冶金、煤炭、化工、建材、黄金等工业部门名称进行全面复核 。经严格检查确认后,对不正确的行业部门名称进行修正 。
2)对数据项填写内容进行规范化同一方式表述,如统一计量单位、规范地质术语、检查数据项的整齐性、校对文字的错漏等 。
3)数据表的逻辑关系纠正 。
4)钻孔坐标系、坐标带号、坐标值检查等 。
5)对各省提交的信息完整的钻孔高斯坐标进行经纬度转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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