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荔湾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 )


 ?。ㄊ唬┏指郯木用窬幼≈さ母郯木用袼媲ㄗ优ɑ虺种さ氖柿涠?。
1.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2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可申请一年级学位 , 于5月23日到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提交材料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位 。
 ?。ㄊ┤胙С绦?。
1.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至10日登陆“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于5月21日至23日根据系统提示的预约时间段,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 。经学校审核、荔湾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学校于6月20日前发出录取通知 。
2.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补报名 , 再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经审核后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荔湾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报名后,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并提出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书面申请,由荔湾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2021年已申请延缓到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 , 按2021年荔湾区教育局审核、安排的学校入学 。对未经申请及批准 , 擅自推迟入学的适龄儿童,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4.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区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双胞胎、多胞胎及同一法定监护人多孩除外) 。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在读1—5年级的学生,该址适龄儿童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5.“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都属荔湾区的,在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的服务地段学校审核资料及安排学位;户籍地在其他区,实际居住在荔湾区的,在荔湾区的服务地段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三、公办初中招生
 ?。ㄊ┱猩韵蠹疤跫?。
1.对象1学生:具有广州市户籍,在荔湾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
2.对象2学生: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
3.对象3学生:经审核通过,户籍在荔湾区需要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
4.对象4学生: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 参照本文“(十一)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规定的条件 。
5.对象5学生: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2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
6.对象6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照本文“(十)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中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 。
 ?。ㄊ模┱猩旆?。
小学毕业生主要采用电脑派位分配学位 。根据就近入学、派位人数比例等因素进行学位分配,尽可能合理均衡搭配电脑派位各组别的学校 。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 , 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学校 , 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学校就读(见附件5) 。
1.区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法(学生志愿+随机+招生计划)招收符合对象1至5学生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