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基本知识,高尔夫入门基本知识( 四 )


二、比杆赛与比洞赛
形式上的差异,高尔夫的比赛形式比杆赛及比洞赛两种 。无论是职业赛或业余赛均以比杆赛的形式较为常见 。
1.所谓比杆赛,就是将每一洞的杆数累计起来,待打完一场(十八洞)后,把全部杆数加起来,以总杆数来评定胜负 。
2.比洞赛亦是以杆数为基础,然其不同处於比洞赛是以每洞之杆数决定该洞之胜负,每场再以累积之胜负洞数来裁定成绩 。
3.省略进洞之差异 比杆赛规定必须待球被击入球洞后,才可移往下一洞的开球台去开球 。而比洞赛是在每一洞就决定胜负,因此只要对方同意就不必坚持球皆需进洞之原则 。
4.罚则之差别 在比杆赛和比洞赛中,选手违反规则所受之处罚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比杆赛的罚则是罚两杆,而比洞赛的罚则为处罚其该洞输球 。
三、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1.界外(OB)
「界外」系禁止打球之地区,常以界桩或围篱标示 。界外之界限应以界桩(不含支架)或围篱内侧最靠近地面点决定 。如在地上以标线标示界外时,界外线系垂直向上向下延伸,且线之本身即作界外论 。
2.遗失球 下列情况即可认定为「遗失球」:
a.球员或其同队、或彼等之杆弟在开始找球后五分钟,仍找不到球;或是虽经找到,但球员无法辨认是否为其所用之球;
b.球员按规则已用另一球当作比赛球,而未寻找其原球;
c.球员已自可能为原球所在地,或较原球位靠球洞之点击出代替球,因此该代替球即成为比赛球 。代替球 原球可能在水障碍以外遗失、出界而了以代替之球,称为「代替球」 。
3.水障碍 (包括侧面水障碍)
「水障碍」系指任海、湖、池塘、河川、沟渠、地面排水沟或其他露天水渠(不论其中有无积水),以及其他类似者 。
a.凡在水障碍界限内之陆地或水,地属於水障碍的部分 。水障碍之界限系垂直向上延伸,用以标明界限所用的界桩、界标皆算在障碍内 。
b.水障碍(除侧面水障碍外)应以黄色界桩或标线标明界限;侧面水障碍则是以红色界桩或标线了以界定 。
c.水障碍中的球 向水障碍方向打出之球,是否在障碍以内或障碍以外遗失,乃是一项涉及事实的问题 。如认为系障碍内遗失者,必须有之证据证明球确落入障碍内;如无确定之证据时,则应视为遗失球,按规则处理之 。
d.如球落入、触及或遗失在水障碍中(不管球是否位於水中),球员要受一杆之处罚,并依下列方法处理:
(1).尽可能在接近上次击球之原位打次一杆 。
(2).在原球最后通过该水障碍边缘之一点与球间之直线,於水障碍后方抛球,至於应离水障碍后方多远处抛球并无限制 。
(3).球落入、触及或遗失在侧面水障碍中时,可以选择下列特别措
在障碍外距原球最后通过之水障碍边缘;或距离球洞相等距离之另一边水障碍边缘;於两支球杆长度以内抛球 。球应抛下及停留在不得较原球最后通过水障碍之边缘地点更接近球洞处,按规则,所捡起的球不可擦拭 。
四、参加比赛应注意事项 严禁迟到 参加高尔夫比赛的最大禁忌就迟到 。
1.若是与朋友间的比赛迟到,定会被列为最不受观迎的球友;若是正式比赛场合中迟到,轻则受罚,重则丧失比赛资格 。
2.迟到的罚则可依比赛形式分为两种;比杆赛中对迟到者处罚两杆;比洞赛则判第一洞输球 。由此可知,比赛迟到是参赛者的一大耻,应该极力避免 。
五、事先了解参赛条件 每位参赛者必须於赛前了解球场所定之比赛条件:
1.比赛之正确时间; 2.各组成员之编排; 3.自己被认可的差点; 4.第一洞是一号或十号; 5.比赛当天当地之规则;
六、球杆数只限十四支
在正规的竞赛中,每位选手只能携带十四支以内的球杆参赛,球杆若少於十四支时可补充到十四支 。比赛中可更换损坏或不堪使用的球杆,但以不耽误比赛为原则;而且不论补充或更换球杆,皆不得向球场上任何一位参赛者借用 。球杆一旦借出后,直至比赛终止,借出的球杆将供借用者使用,借出的一方不得使用之 。
关于球的位置的有关规定
球的位置是所有比赛规则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所以为了保证自己对比赛规则有充分的了解,避免因犯规而失利,一定要记住以下有关规定:
一、当整个球处在界外时,球为出界;判断标准是界线柱最内侧的点在地面上的连线,或有些情况下为边界线;
二、当球的任何部分接触到水障区标记线时,球就是处于水障区了 。要记住标志柱本身也是水障区的一部分;
三、当球的任何部分接触到果岭时,球就是位于球洞区了,如果球在果岭边缘,有一部分突出于果岭之外,则不能算是在球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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