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汕头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汕头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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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 , 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 国内湖南、河南、江苏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 。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 , 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 , 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 , 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 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 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 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 , 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 , 现阶段凡年满12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 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 。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 , 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动员督促完成接种 。
3.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及其同居住人员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 , 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并留存接种凭证 , 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 。
4.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健康管理 , 会议(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 如发现未接种的人员要求其及时接种 。
5.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 , 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 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 , 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 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 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 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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