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潜江转学政策

【2022潜江转学政策】

2022潜江转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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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潜江城区转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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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返乡回读学生外,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接收非正常转学插班学生入学 。返乡回读需具有城区户籍(转到园林城区学校的需要具有园林户籍,转到泰丰所辖学校的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 , 户籍迁入时间满1年 , 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回读学生,学校要予以接收,不得组织转学学生进行测试,并以测试结果作为是否接收学生转学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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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校实行“同城不转”原则,即城区公办学校(包括园林与泰丰所辖学校)之间不能相互转学,以确保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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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返乡回读学生持城区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于8月20日至29日到对应学校申请转学插班 。学校认真核实学生资料,符合条件的填写《转学申请表》,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分局(学区)审核 。分局(学区)于8月30日前汇总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未经基教科审核,学校擅自接收转学插班的,将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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