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弹钢琴邻居有意见,有什么办法可以两全吗?

看到一篇文章:日本十案之六·弹钢琴灭门惨案反思国内的钢琴培训如火如荼 , 真的很担心此类事件会再次发生!
日本曾经用30年时间实现了战后经济腾飞的“奇迹” 。然而 , 如果审视这个奇迹的背后 , 就会发现 , 日本社会经历了激烈冲突 。而作为这种冲突的副产品 , 便是各种超越道德底线的犯罪和极端行为 。实际上 , 无论日本的钢琴还是中国的装修 , 反映的都是一个社会现象:在逐渐富起来的社会中 , 人们追求中产阶级抑或小资的生活 , 并把它作为梦想乃至攀比的砝码 。在日本的上世纪70年代 , 钢琴是中产阶级家庭的体面象征 , 所以日本人无论有没有条件 , 都想方设法去买一台钢琴放在家里 。1972年 , 在日本家庭中 , 钢琴的普及率达到了10% , 这一年日本的钢琴生产达到33万台 。然而 , 这种攀比 , 自然带有了“有条件要上 ,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特征 , 比如出事的奥村家 , 其女儿练琴的房间 , 只有三帖榻榻米大 , 换算成公制不到8平方米 。在这样的地方弹钢琴 , 就算不踫到奥村这样敏感的邻居 , 恐怕也会让四邻不安 。
作曲家团伊久磨的评论更加深刻 。他说:“我作为音乐家 , 当然多少也会把练琴的人看做自己人 。但是 , 我并不支持大家在家里练琴 , 影响四邻 。钢琴 , 本来是西洋国家有自己房子的人或者在沙龙里使用的乐器 , (发生事件的)廉租公寓壁板很薄 , 在这种房子里摆弄钢琴本身就是放错了地方 。钢琴 , 是为人服务的 , 要是人做了钢琴的奴隶 , 那世界可就颠倒过来了 。”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
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 , 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 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 , 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 , 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 ,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 ,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在家弹钢琴邻居有意见,有什么办法可以两全吗?】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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