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合肥市工伤认定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合肥市工伤认定情形 合肥市工伤伤残鉴定标准】(3)自残或者自杀的 。
推荐阅读
- 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21 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
- 合肥市工伤保险费率 合肥市工伤保险缴费
- 合肥异地就医网上如何备案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
- 合肥市灵活就业社保怎么交 合肥个人交灵活社保在网上可以交吗
- 天津大龄失业者不能再领失业金的情形
- 合肥市医保局地址电话 合肥医保查询线下地址电话
- 天津工伤认定电话 天津各区工伤保险部门联系电话+地址
- 合肥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是多少? 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合肥市医保中心在什么地方 合肥医保参保地点在哪
- 合肥市医保缴费比例 合肥市医保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