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 2022年度天津居民参加医保指南


天津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 2022年度天津居民参加医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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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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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缴费期为2021年10月至12月,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2年度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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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
2.因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 年满十八周岁的按照成年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4.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
5.其他未就业居民及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
6.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 , 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
7.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 , 以监管场所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
8.天津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
上述人员参保时限,由各主管部门认定身份后,进行集中统一参保登记,12月底实现应保尽保 , 并按自然年度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外省市主管单位认定的特殊人员、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仍由学校组织集中参保登记 。各学校应对本校特殊人员 , 做好身份核实、信息比对工作 , 按规定做好参保动态管理 。
9.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中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人员(以下简称:中断职工医保人员):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 , 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 并可在集中申报缴费期内,到税务部门继续申请下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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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托幼机构、福利机构等单位,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向税务部门申请代办社会保险费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再依据居民参保信息,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缴款或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缴款方式一次性缴纳费款 。
2.农村居民、其他未就业居民及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由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办系统 , 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 。
以行政村代农村居民申报缴费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为农村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依据居民参保信息 , 通过代办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在规定时限内,选择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缴款方式缴纳费款 。
3.院校学生 , 可以按学年趸缴居民医保费,趸缴居民医保费的学生,不受以后年度筹资标准调整因素的影响,直至趸缴期满 。未在集中申报缴费期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次年1至8月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并按当年度缴费标准趸缴以后学年度居民医保费 。
4.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津政发〔2014〕19号)规定,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城乡老年人,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 , 市社保中心按照低档筹资标准,从其生活补助费中扣缴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 。
5.中断职工医保人员,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到所属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 。办税服务厅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办系统 , 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或办税服务厅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社保费子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 , 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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