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地标“胜利之城”雕塑疑遭9地“山寨抄袭”:作者称将维权,多地称不知情( 三 )


专家:
被曝光雕塑抽象概括的形式感与原创雷同
每座城市的文化气质各有不同,城市公共艺术雕塑是彰显城市独特历史文化,表达市民精神状态、文化特点、风土民情最直接的展示载体 。2020年9月29日,住建部在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中指出:“要组织开展文艺评论,宣传推广优秀雕塑作品,鞭挞贪大媚洋、山寨抄袭、低俗媚俗的雕塑,引领创作新风尚 。”同时,通知还指出:“对于存在抄袭模仿、低级趣味等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专家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设计方案 。”

石家庄地标“胜利之城”雕塑疑遭9地“山寨抄袭”:作者称将维权,多地称不知情

文章插图
住建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出,要组织开展文艺评论,宣传推广优秀雕塑作品,鞭挞贪大媚洋、山寨抄袭、低俗媚俗的雕塑,引领创作新风尚 。图片来源 住建部官网
雕塑艺术家、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教师邱霞告诉采访人员:“从被曝光雕塑的对比照片看,基本上与原创‘胜利之城’雕塑一样 。红旗的这个抽象概括的形式感,下面人物的表现状态,包括颜色材质等都几乎一样 。只是说,一些雕塑下面有人物造型,一些没有 。”
邱霞老师强调:“像这种公共艺术的大型主题雕塑创作,不应该出现山寨抄袭或模仿这种现象 。在招标文件当中,招标单位或政府部门应有明文规定,中标的雕塑不得涉及版权不明或者侵权、抄袭等情形,否则招标方可以取消中标方的所有内容 。”在保护个人艺术作品版权方面,邱霞老师提醒说:“需要做好版权登记工作 。比如原创手稿、作品参赛时间、做版权登记的时间等等 。”
石家庄地标“胜利之城”雕塑疑遭9地“山寨抄袭”:作者称将维权,多地称不知情

文章插图
左图:“胜利之城”雕塑作者(前排右二)带领制作团队与全国城市雕塑指导委员会及清华美院王培波教授现场交流 。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右图:2011年所摄现场施工照片,图中右一带帽子的是雕塑作者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对于雕塑作者方昕透露,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一事,邱霞老师建议:“这个作品既然是属于公共艺术雕塑,那么肯定有相关的时间线证据的 。比如一些邮件、手稿、照片等,以及中标时间、项目实施和落成时间信息的证据,收集齐证据,然后再进行维权 。”
律师说法
美术作品可从两方面做侵权比对
对于如何保护著作权,北京市隆安(重庆)律所刘玉洁律师告诉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最好的方式就是去做版权登记 。如果没有做版权登记的,必须要保留好当时创作这个作品时候的手稿,以及创作过程当中所有的,能够证明作品是独立完成且有独创性的文件材料 。”
此外,雕塑艺术作品在对比分析上也有章可循 。刘玉洁律师表示:“在美术作品进行侵权比对时,不宜直接将公共领域的元素或所属领域现有表达的内容排除,否则,可能将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整体造型排除在外,不当限缩权利人的保护范围 。”
刘玉洁律师进一步指出:“在比对时,首先应对权利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进行识别,然后将权利人的美术作品与被控侵权产品作品进行比对,找出相同部分及差异部分,判断相同部分是否系权利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以及该表达是否是被控侵权作品中不可忽略的部分,从而判断两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如果被控侵权的美术作品使用了权利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且该独创性表达成为了其不可忽略的部分,则可认定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反之,如果被控侵权美术作品并未使用权利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或者虽然使用了独创性表达但在该美术作品中属于可忽略不计的部分,则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
对于“雕塑造型已注册了商标,不存在抄袭或模仿行为”的说法,刘玉洁律师表示:“版权和商标保护的客体不一样,且目的也不一样 。商标注册的目的是用来识别商品与服务,如果已注册商标图案来自雕塑作品,且被判定是抄袭作品,那么这个商标也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 。如果法院判决艺术作品侵权,侵权物品将被销毁,相关单位将赔偿损失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冯盛雍 文
编辑:徐远哲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