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横州城乡居民医保退费业务通告( 二 )


(1)申请人不符合申请退费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2)申请人符合申请退费条件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
2.异地受理 。对异地办理退费的,申请地税务部门受理后,将退费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传递给退费地税务部门,退费地税务部门再传递同级医保部门办理退费 。
3.批量受理 。对因数据差错等原因造成大量参保人错扣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协调横州市医保局采取“原路退回”的方式批量退费,无须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
(二)审验环节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申请的退费,由税务部门受理初核,医保部门核验后确定是否退费;因税务、医保、银行等部门原因,造成错征多征误征的,由税务部门提出具体退费意见,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意见进行退费;对特殊政策退费的,由税务部门受理初核,医保部门核验后确定是否退费 。
(三)退费环节 。横州市医保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传递的材料,核实申请人2023年度医疗待遇享受情况后,横州市医保局按月向横州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退款资金,最终完成退费 。
特此通告
横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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