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了还提出离婚怎么办 女方出轨了还提出离婚

在一段婚姻之中 , 一旦遭遇另一半出轨 , 必然会感觉很糟糕 , 特别是男人面对妻子的出轨 。
男性不像女性 , 可以肆无忌惮地将心中的痛苦吐露出来 , 只能独自承受压力 , 甚至一些男性为了家庭和孩子 , 选择包容 。
可是这份包容 , 真的可行吗?
【女方出轨了还提出离婚怎么办 女方出轨了还提出离婚】 原告:女 , 1978年出生 , 汉族 , 农民 , 住河北省张家口市 。
被告:男 , 1976年出生 , 汉族 , 农民 , 住河北省张家口市 。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纠纷一案 , 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女方、男方到庭参加诉讼 。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我与被告(男方)离婚;
2、次子随被告(男方)生活 , 我不支付抚养费;

3、诉讼费由被告(男方)承担 。
原告(女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我与被告(男方)登记结婚 , 婚后生育长子(现年21岁 , 已成年) , 2006年生育次子(现年15岁) 。
由于双方脾气、性格、生活习性不相投 , 造成矛盾升级 , 发展到吵架、打架 , 被告(男方)经常殴打我 , 后来我出去打工 。
2017年出去打工至今在外 , 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 。
2019年起诉离婚 ,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 现距法院判决有一年之久 , 二人仍分居在外 , 导致感情确已破裂 , 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家庭财产归被告(男方)所有 , 抵顶次子抚养费 。
被告(男方)辩称:
我不同意离婚 , 我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

2017年我们一起去北京打工 , 一起在北京一年半 , 期间一直好好的 。
2018年6月份 , 女方从北京回来 , 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要离婚 ,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 , 回来后经追问才知道 , 女方出轨了 。
后来女方离开了家 , 经过我和孩子央求 , 女方又回家待了五、六个月 , 就又走了 。
我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 只是这两年女方在外打工 , 我们夫妻感情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 但我相信只要女方愿意回来 , 我们夫妻感情能够恢复 。
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如下: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 , 于××××年××月××日登记结婚 , 婚后生育二子 , 长子已成年 , 次子于2006年4月出生 。
2018年双方发生矛盾 , 女方离家外出打工至今 。
法院认为: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 , 而且自××××年××月××日登记结婚至2018年女方外出打工 , 二人共同幸福生活20年之久 , 感情基础较好 。
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是人们生活中较为普遍的现象 , 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的性质 , 不能一有矛盾就归于夫妻感情问题而采取离婚的方式解决 , 夫妻应把婚姻问题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区别开来对待 。
本案中 , 原、被告虽然自2018年开始分开生活 , 但分开生活的原因不是夫妻感情不和 , 而是女方外出打工挣钱 , 不属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形 。

也许二人夫妻感情因女方长期在外打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 但没有到破裂的程度 , 只要双方珍惜自己的婚姻和家庭 , 加强沟通和理解 , 婚姻关系一定能够得到改善 。
另外 , 虽然长子已成年 , 但次子尚未成年 , 正处于成长教育的关键时期 , 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关爱和照顾 。
本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 , 不宜离婚 。综上 ,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女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200元 , 减半收取100元 , 由女方负担 。
在这个案例中 , 女方指责男方经常殴打自己 , 所以外出打工 。
男方指责女方出轨 , 却又不愿意离婚 。“经过我和孩子央求 , 女方又回家待了五、六个月 , 就又走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