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多人证实“海南临高13岁女孩被霸凌”目击者称“她当时被打懵了”( 三 )


采访人员亲历:临高县多部门拒绝接受采访
为更加详细了解事情真相,3月24日至25日,采访人员还多次前往加来派出所、临高县公安局、临高县委宣传部等采访,但均被对方拒绝 。
在加来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就向采访人员提供了该所所长的联系方式 。根据该名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采访人员拨打电话表明来意后,对方称自己不是所长,打错了,便挂断电话 。随后,该所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又表示,根据工作流程,采访人员需要联系临高县公安局政工办,取得同意后他们才能接受采访 。
采访人员就此联系临高县公安局政工办,政工办的王姓负责人表示,此案由临高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他们不便作出回复 。
采访人员又向临高县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致电,2天打了10余次电话,并发送信息表达采访意向,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均未回复 。
【记者调查:多人证实“海南临高13岁女孩被霸凌”目击者称“她当时被打懵了”】海南法立信(儋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友峰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尽管相关欺凌者的年龄尚且幼小,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将会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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