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郑驹接棒陷遗产争夺,百亿杉杉系“渡劫”


90后郑驹接棒陷遗产争夺,百亿杉杉系“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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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 图/IC
一个多月时间,随着郑永刚之子郑驹接棒,百亿规模民企杉杉系陷入遗产争夺 。
3月23日,杉杉系核心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举行董事会议与股东大会,郑驹在会上获选为上市公司董事长 。这也似乎引发了“战火”,当日,郑永刚遗孀周婷现身现场并表示,该次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并主张自己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
早在3月2月,杉杉股份召开董事会会议,郑驹经提名成为董事,随后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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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驹
出生于1991年的郑驹,早已被外界视为预期中的接班人 。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人员注意到,自去年12月以来,郑驹密集上任多家杉杉系企业高管,但此前尚未进入杉杉系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与吉翔股份董事会 。
事件不断发酵,监管亦介入 。3月26日,上交所向杉杉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 。杉杉股份在随后披露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选举合法有效 。
当晚,杉杉相关人士回复贝壳财经采访人员称,目前郑驹与周婷双方已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并就未来平稳解决目前争议持积极开放的态度 。
3月27日,杉杉股份收16.99元/股,跌2.91% 。
创始人离世一月,实控人之争“白热化”
2月10日,杉杉系创始人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离世 。而上周末一封监管函,再度将其遗产争夺推至台前 。
3月26日午间,杉杉股份披露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该函处理事由显示为“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 。
当天下午,杉杉股份在披露上交所监管函后发布情况说明,称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
3月26日晚间,杉杉相关人士向贝壳财经采访人员回复称,目前郑永刚之子郑驹与郑永刚遗孀周婷双方已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渠道,并就未来平稳解决目前争议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双方也表示,愿意携手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携手推进杉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
接近杉杉集团的人士向贝壳财经采访人员表示,目前已看到解决争议的希望,公司层面希望能够打消市场疑虑,稳定投资者预期 。
此次杉杉股份争议,核心在于民营上市公司家族的股权传承 。
【90后郑驹接棒陷遗产争夺,百亿杉杉系“渡劫”】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宏告诉贝壳财经采访人员,家族企业创始人去世的情况下主要涉及继承问题,在现行民法典规定中,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也就是说,有遗嘱的,按照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 。
吴晓宏表示,继承人对股权等资产按照各自份额进行继承后,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授权委托有实际经营经验的人管理 。
不过,杉杉股份在3月26日的情况说明中称,截至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
杉杉股份去年10月的一份发行文件显示,郑永刚通过控制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直接持股,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为11.3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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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股权结构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2022年10月公告
目前,郑永刚所持股权的继承与分配方案尚未浮出水面 。
据报道,周婷3月23日曾在现场主张称,基于继承关系,她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
“根据法律规定及商业规则,继承的财产权与商业的实控人、董事等身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证券律师陈雷博告诉贝壳财经采访人员,继承的股权核心是一种财产权利,代表股权的权益及权利 。而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作为公众上市公司的代表或/且公司法定代表,对应的是身份权,董事或董事长代表的是作为商事主体的代理人资格,作为董事会的组成人员,行使董事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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