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工资新规定 退休工资有新规定吗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 , 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 , 直至去世为止 。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 ,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 ,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 ,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 ,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 , 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 ,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 ,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 , 按二十五元发给 。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教师退休工资新规定 退休工资有新规定吗】《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应该退休 。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 , 女年满五十周岁 , 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 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 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 , 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 连续工龄满十年 , 由医院证明 ,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四)因工致残 , 由医院证明 ,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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