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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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应届毕业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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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乱牡蹦瓯弦档挠毂究粕⑺妒可筒┦可ū弦抵な槁淇钊掌谄鹨荒昶谀谏昵胗行В? ,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备注”范围内的单位工作时间满3个月,并在中山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须于一年内与区内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备注: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在火炬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且经营场所在火炬开发区的独立法人,符合火炬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研发机构 , 新型孵化器,创客空间,卫生线(未入编前)列入扶持范围 。
补贴标准:
本科生:1250元/月,补贴1年,共计1.5万元;
硕士研究生:1250元/月,补贴2年 , 共计3万元;
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 , 补贴2年,共计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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