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刑侦大队是干什么的


刑侦大队,是地方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刑侦大队是干什么的】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 。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刑侦大队职责
(一)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
(二)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侦查工作 。
(三)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 。
(四)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填报、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 。
(五)承担辖区内的刑侦协查、协作和堵卡工作 。
(六)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
(七)负责辖区内的刑事侦查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搜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
(八)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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