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方法是如何规定的?】一、 工伤认定 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 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十级伤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 工资。2、本人工资 , 是指 工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 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 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一般都是和用人单位的工作有关 , 员工发生工伤的场所在单位 , 或者是在下班的路上等都是属于工伤的 , 并且职业病也是属于工伤 , 一些化工厂 , 生产制造研发化学药品 , 所以会有很多职业病因此产生 , 所以也应当对这部分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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