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年级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年级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

文章插图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年级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年级 翔安区幼升小积分计算公式2023

文章插图
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 。
务工社保积分(58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 , 以按时缴交月份累计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48分 。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 , 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 。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 , 以按时缴交月份累计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 。
稳定居住积分(57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 , 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 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 , 本项满分9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