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消防安全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 )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 。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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