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 )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功率电器 。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
2.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
4.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
5.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 。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
6.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奇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筏作人员随意入内 。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 。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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