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红古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四 )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 分录取 。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 分录取 。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 10 分录取 。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 分录取 。
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报名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名学校审核整理后报教育办 。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
参加统配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
5.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7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8:00 。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录取时间:7月20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 10:00 。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志愿录取由区教育局教育办负责实施 。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且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关注“兰州微招考”微信公众平台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查询具体报名办法 。
1.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 。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部分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
2.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 。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
教育局教育办:6213533(中考招生政策咨询)
政府教育督导室:6229533(招生督导)
红古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6255908(中考报名、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理化生实操考试等政策咨询)
教育局安全办:6255003
兰州市第十八中学:6214571 (政策咨询)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6326819(政策咨询)
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6261770(政策咨询)
红古区职教中心:6222699(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6211649
2023 年红古区中考工作日程

2023年兰州红古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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