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最新购房补贴汇总


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最新购房补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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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方式
1.在职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至50万元/人,80万元/户调至100万元/户;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 。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
2.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 。
3.加大对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支持力度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人员,购买住房的,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100万元/户 。
4.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
具体操作标准及办法详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3〕1号)
二、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
在示范区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由企业全职引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在示范区自主创业的人才,在示范区购置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人才层次给予购房补贴(补贴不超过实际购房价) 。购买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的补贴标准为首套房补贴标准的75%;同时满足2条以上补贴政策的按就高政策执行;如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按就高标准执行 。
1.对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或持有中级工、高级工证的人才,给予300元/㎡的购房补贴 。
2.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或技师等级人才,给予400元/㎡的购房补贴 。
3.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或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的人才,按5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
4.对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 按6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
5.通州湾“蓝湾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
6.经申报认定获得市“江海英才计划”、省“双创人才”项目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并享受市级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在示范区范围内购房的,除市级补贴外,示范区一次性给予上级购房补贴80%配套,市、区两级购房补贴不超过房价 。
7.其他对通州湾示范区发展有特殊贡献或紧缺急需的人才,可一事一议 。
三、加大医疗教育等特殊人才购房支持力度
(一)医疗卫生人才
1.引进的医学类博士毕业生(需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 与示范区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在示范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
2.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医务人员 , 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在示范区首次购房自住的 , 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
3.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医务人员,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 , 在示范区首次购房自住的 , 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
4.引进的中级职称医务人员或医学类硕士毕业生 , 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在示范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
5.引进的初级职称医务人员或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在示范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
职称补贴和学历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具体操作标准及办法详见《通州湾示范区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通州湾办发〔2023〕19号)
(二)教育人才
1.设立优秀教育人才引进一次性安家费奖励基金,对于引进的在职在编的成熟型教育人才或优秀高校毕业生,在示范区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如在示范区内购房的 , 按照人才类别,分别给予每人10-60万元安家费奖励 。
2.提供租房租金补贴 。对于享受一次性安家费的优秀教育人才,自引进两年过渡期内在示范区租房,给予每月2000元的租金补贴 。对于引进的其他优秀教育人才在示范区租房 , 服务期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租金补贴 。
具体操作标准及办法详见《通州湾示范区关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州湾社发〔2022〕31号)
四、鼓励二孩三孩家庭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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