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市卫健局招聘2023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二 )


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公告 。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入围人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
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七)组织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八)组织择岗
择岗具体时间详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告 。
根据《计划表》,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择岗 。择岗按招聘岗位代码分组,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 根据排位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择岗时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相符 。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自愿放弃择岗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择岗结束后,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择岗后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
(九)组织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
(十)公示聘用
据考生成绩、体检、择岗、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 , 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 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对已开展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单位按照备案制度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 视为自动放弃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 。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 , 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
(二)本次公开招聘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 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225089 (党建室) 。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
(五)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 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
五、其他
【绍兴诸暨市卫健局招聘2023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本次招聘工作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和公告解释,咨询电话:0575-8725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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