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包括哪些( 二 )


若参赛者同时参加了田赛和径赛项目 , 或一项以上的田赛项目 , 而在比赛时间上有所冲突时 , 田赛项目裁判可让参赛者在每一轮中更改赛前预定的试掷(跳)次序 , 但每一位参赛者在任何一轮的比赛中 , 不得有多于一次试掷(跳)的机会(跳高除外) 。
用距离决定胜负之田赛项目 , 以参赛者全部试掷(跳)中之最佳成绩计算名次 。遇上最佳成绩相同时 , 应以次佳成绩定胜负 , 如此类推 。若仍无法定出胜负而又涉及竞逐第一名时 , 则成绩相同者须依原来顺序进行比赛 , 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
用高度决定胜负之田赛项目 , 遇上最佳成绩相同时 , 以最少试跳次数成功越过最后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 。如仍未分胜负 , 则全场比赛中试跳失败次数最少(包括最后跳过之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 。若仍无法分别胜负而
涉及竞逐第一名 , 虽然有关之参赛者有可能曾经在不同高度作试跳而相继失败 , 裁判应以其中最低之高度上 , 再给予一次试跳机会 。如仍无法分别高下 , 则每次升高或降低2厘米让有关参赛者加跳一次 , 直至能定出胜负为止 , 而且在此情况下 , 有关参赛者必须试跳 , 以便判定名次 。不涉及竞逐第一名 , 则由成绩相同之有关参赛者并列同等名次 。
若田赛参赛者无理延误试掷或试跳 , 便算一次失败 , 如再次延误比赛 , 会被取消继续比赛下去的资格 , 但之前所创之成绩则仍被承认 。在正常情形下 , 每次试掷或试跳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分半钟 , 当跳高比赛只剩下二或三人时 , 此时限应增至三分钟 。若只剩下一人时 , 此时限应增至五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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