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通俗解释


成本法和权益法通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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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Cost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 。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权益法(Equity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当投资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公司实施控制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
成本法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
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
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长期投资的两种核算方法 。在确认长期投资时,权益法是以投资方占接受投资企业的权益的份额来做账;成本法是以投资方实际投入的成本做账 。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
一、本质不同
成本法和权益法本质上是因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而采取的不同的方法,成本法强调对子公司有控制权,而权益法强调对参股公司有重大影响 。
二、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 。
(2)重大影响 。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
三、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
【成本法和权益法通俗解释】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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