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部门有侦查权吗

【海关缉私部门有侦查权吗】

海关缉私部门有侦查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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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缉私科无权利处置
“缉私科不是受理樱者棚报关的,通常进缉私科就说明已经是违法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移交缉私科处理的案子,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
海关缉私科办案流程:
1、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找准问题的环节 。
2、现在问题是在通关科(“通关科就是脊则不放行”),还是在缉私分局的办案科室 。通关科必须在缉私部门对案件有个基本的结论后,才能凭缉私部门的结论,给你作改单、放行等操作(不需要改单的,进行放行等操作,有税的还要征税) 。
3、缉私嫌芦部门办案,对于行政处罚案件而言,现行规定没有对调查期限进行规定,理论上,这个调查期间,可以是无限长 。
4、调查期间与货物滞留期间是两回事 。《行政强制法》对货物扣留的时间有期间规定 。但问题在于,行政案件,海关缉私部门一般不会启动扣留程序(标志是开具扣留凭单),以此可回避法律对扣留期间的限定 。货物的状态在法律上,不是“扣留”,而是未放行 。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有走私等犯罪行为的,海关为了侦查的顺利进行,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拘留后,除按规定可以不予通知的情形外,海关缉私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 。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海关法》第五条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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