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朝阳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二 )


2.北京市居住证 (或登记卡)地址与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 且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包括2022年11月1日、2023年5月1日),北京市居住证(或登记卡)地址须连续在实际居住地址满 6个月 。
3.北京市居住证 (或登记卡)连续持证时间自2022 年 1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
二、审核程序
(一)受理审核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 , 按系统提示采集务工就业材料(其中: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的务工就业材料须双方在京且至少-方是在我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材料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信息,通过系统提出审核申请 。
(二)材料初审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 (乡政府) 登录系统,按照标准审核租住房屋的合同 , 审核全家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等情况(超龄儿童相关情况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统一提交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协调小组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后,提交进行联审 。
(三)相关部门联审
区联审小组统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及股东或合伙人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
2.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房管局、区税务局分别审核 , 其中自有住房的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房管局审核,租住房屋的发票情况由区税务局审核 。
3.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由朝阳公安分局审核 。
4.全家户口簿在初审阶段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 (乡政府)审核 。
(四) 反馈审核结果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查询审核结果外省市学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
三、时间安排
(一) 信息采集
1.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 , 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预约审核时间 。
2.2023年4月30日前,本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申请继续在朝阳区就读初中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提交材料 。
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外省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在朝阳区就读初中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进行信息采集 。
(二)材料初审
1.2023年5月5日至6月1日,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登录系统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
他监护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区级审核 。
2.2023年4月30日前,就读学校对学生提交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区级审核 。
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 ,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登录系统对外省市学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区级审核 。
(三)信息联审
1.2023年5月5日至6月1日,联审小组相关部门登录系统对初审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
2.2023年5月12日前,联审小组相关部门对学校提交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进行审核 。
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联审小组相关部门登录系统对初审通过的外省市学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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