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通报宁德核电站运行事件: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却 无放射性释放

7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官网通报了“福建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试验时在线错误导致乏燃料水池冷却不满足运行技术规范要求运行事件” 。
【国家核安全局通报宁德核电站运行事件: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却 无放射性释放】详情如下:
一、运行事件描述
2020年6月20日14:59,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换料停堆模式(RCS),按计划执行安全壳喷淋和隔离阶段B综合试验(T1EIE001) 。在A列手动隔离阀1RRI039/060VN未恢复开启的情况下,运行人员执行了程序外的操作,远控关闭B列电动隔离阀1RRI040/059VN导致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却,当15:08运行人员发现在线异常后重新开启1RRI040/059VN恢复了正常冷却,至此中断8.5min,违反了宁德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中“PTR系统两列必须可用,其中至少一列运行以保证乏燃料水池的冷却”的规定 。
整个运行事件过程中,乏燃料水池温度由30.85℃上涨至30.95℃,满足运行技术规范的温度范围要求,各控制系统响应正常,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三道屏障完整,无放射性释放 。
根据《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准则4.1.1“违反核电厂技术规格书”要求,被界定为运行事件 。
二、运行事件定级及后续监管要求
本次事件过程中,对机组运行未产生明显影响,无放射性后果、无人员照射、无环境污染 。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界定为0级事件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1-3级为事件,4-7级为事故 。0级属于偏差,不在INES表内,也不在核应急范围内,仅用于电厂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 。)
宁德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本事件相关的经验反馈工作,并按照《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事件报告 。

从经验反馈角度出发,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汲取本次运行事件经验教训,强化换料停堆模式下的综合试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运行人员操作错误而导致的类似事件 。
(编辑 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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