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合法吗】
劳动者长期被迫加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推荐阅读
- 扬州昊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_工商信用信息_经营范围期限状态_法人_地址_注册资本_怎么样
- 与未成立公司签订投资合同有效吗
- 哈尔滨中升丰田4s店好么 哈尔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 餐具清洗配送公司怎么运营 餐具清洗配送公司
- 大庆睿泰圣经贸有限公司_工商信用信息_经营范围期限状态_法人_地址_注册资本_怎么样
- 车险种类有哪些
-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 员工满十年还要签合同吗
- 做核医学检查可能要求禁食禁饮水 核医学检查大概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