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 。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
第三条 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
第四条 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 。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
第七条 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 。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 。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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