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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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依法保障燕山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燕山地区实际,经燕山工委、办事处批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北京市、燕山地区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明确入学规则,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
(二)坚持免试就近 , 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
三、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燕山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地区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
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符合在燕山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燕山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
燕山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对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进入燕山地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燕山教委将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初中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三)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燕山地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燕山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资料,依据流程办理 。
(五)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 按相关规定 , 由燕山地区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
四、入学方式
(一)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
(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
燕山羊耳峪小学作为燕山地区附设特教班的学校,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 , 面向燕山地区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招生 , 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各小学、初中对入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进入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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