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能够提起反诉吗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 , 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 。
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 , 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 , 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 , 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
审判实践中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吞并离婚财产分割请求 , 可以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看作附条件的反诉 , 即把离婚作为所附条件 , 如果解除婚姻关系 , 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 。如果当事人不离婚 , 所附条件没有成就 , 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 。第二种观点:离婚请求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 不能相互抵消 , 如果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 , 则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 因为其不可能脱离离婚的前提而单独成立 。
【法律依据】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观点集成第11条 ,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问题
【离婚诉讼能够提起反诉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 , 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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