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可以有多变态?( 二 )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
“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日本法律规定20岁成年),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请求,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
吉田检查官决心向最高法院继续上诉 。
然而案子到了三审的时候,被告方的律师团人数一下子激增到了21人,被称之为“世纪辩护团” 。
这其中,有的是为了维护被告人的权利不被公权力侵害,有的是为了实现废除死刑的个人价值主张,还有的是为了借这个案子一战成名 。
然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世纪辩护团”的专业指导下,福田孝行在三审的时候突然翻供 。
福田全盘否定了一审和二审时的供述,辩护团的主任律师安田好弘声称,被告对受害人母女并无杀意 。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说辞: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地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 。被告并非是以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
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
“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 。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也不是心存杀意 。因为夕夏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
【罪犯可以有多变态?】入室谋杀被美化成了寻求母爱,奸尸变成了起死回生的仪式,勒死女婴竟被说成是打蝴蝶结,简直如同现实魔幻主义 。
在这样的奇葩逻辑下,世纪辩护团得出结论:被告不属于故意强奸杀人 。
其对法律规则的玩弄可以说是淋漓尽致 。
2008年4月22日,日本最高法院开庭,4000位民众齐聚替本村洋加油打气 。
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孝行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并在判决书中用“冷酷、残虐、非人道“来形容案犯 。
扭转局面的关键在于,福田孝行的那几封信 。
当年,检察官得知福田曾在狱中给朋友寄信后,挨家挨户进行了查访,终于探访到了收件人,并且在得到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取得了福田的亲笔书信 。
福田孝行曾在狱中写信给自己的朋友说: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心中充斥着对被害人的侮辱: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这些信件透露了一个杀人犯的真实心理,而你只有了解了杀人犯的心理,你才会真正明白死刑的意义 。
当这些信件在法庭上被公开后,日本判处了第一个未成年人死刑的案例 。
那些支持废除死刑的专家、学者以及公知们,他们的所有观点其实隐含着一个前提,即人性是善的 。即便行凶时不是善的,他们也相信,一个作恶的人在被宽恕后可以改邪归正 。
但对人性的误解,会造成一系列的误判,最后得出一个脱离现实的结论 。
废除死刑真正的基础是怜悯,以及对美好社会的期盼和信念 。
但这份期盼和信念的实现恐怕还遥遥无期 。
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分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皑曾表示,人格障碍会提高犯罪的可能性,尤其是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的几率相比与其他人可能会更高 。
而在反社会人格中,有一部分是天生的,他们在生理上缺乏情感能力,而缺乏情感能力的一个结果就是没有责任感,没有负罪感,没有后悔之心 。
无论你宽容多少次,妥协多少次,退让多少次,有些恶就是存在的 。
再想想福田孝行的案子,残忍地杀死一对母女,然后道个歉法官就觉得他可以得到宽恕,觉得他有改过自新的可能,但他真实的内心却是: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有些时候,好人的宽恕,就是对罪恶的纵容 。
更讽刺的是,这种宽恕恰恰是建立在损害受害者家属的权利之上 。
还记得本村洋先生的诘问吗?
当你过度保护加害者的人权时,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者家属的权利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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