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关于股权确认的标准问题主要倾向于采取区分的原则,即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分别予以对待 。
首先,纠纷涉及股东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时,应着重审查工商登记的内容 。
其次,当纠纷涉及公司与股东间的关系时,在确认股权时应着重审查股东名册的记载 。
再次,当纠纷涉及股东间关系时,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等股东实际投资及股东间关于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
【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是多少】【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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