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
【指定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
推荐阅读
- 2023北京石景山区小学毕业生回实际居住地读初中办理指南
-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 在缓刑期间监视居住是否可以
- 2023非东莞户籍入学居住证怎么办呢 2023非东莞户籍入学居住证怎么办
- 2023非东莞户籍儿童少年入学没有居住证怎么办?
- 南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居住证怎么办理
- 属鸡女和属兔男分开居住会相克吗
- qq视频别人会监视到吗
- 坦白说怎么发给指定的人
- 大熊猫大部分居住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