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婚后一方没有收入,另一方单独出资买房,房子是不是属于出资的一方所有呢?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简单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上这些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同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即便是一方在婚后没有收入也是如此 。
【婚后买房女方一分未出,女方提出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后买房女方一分未出】 不过也有一种例外,如果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出资的一方所有,需要注意的是,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比如一方在婚前办理了个人财产公证,用这部分财产买的房,一般认为是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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