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
【破坏交通设施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推荐阅读
- 行贿一百五十万什么罪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区别
- 贪污罪最高可判处多少年的刑罚
- 盗窃罪怎么样才能让检察院不起诉
-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 涉嫌团伙诈骗罪如何量刑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标准
- 计算机病毒武器会比核武器更厉害的原因:破坏性因素的作用影响
- 销售假药罪存在单位犯罪吗
- 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